機構名稱及職責
辦公室
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綜合協調、信息匯總上報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市紀委監委有關文件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機關外事工作;負責紀委監委機關保密工作,協調紀檢監察系統密碼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后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機關及派駐機構涉案款物保管等。
組織部
職責:根據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全市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負責市紀委監委機關各部門和派駐機構有關機構編制、干部人事、工資等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負責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縣(市)區紀檢監察機關、市管企業紀檢監察機構領導班子成員和市屬院校紀檢監察機構主要負責人的提名、考察、任免等干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協調辦理市管干部任職前回復市委組織部意見工作等。
宣傳部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絡信息、輿情工作等。
法規研究室(復查復議室)
職能:負責提出全市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劃和建議;根據職責權限起草、修改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參與起草制定相關法規和規范性文件;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咨詢答復、解釋指導、備案審查、清理、編纂;負責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文稿等。承辦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復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市紀委監委辦理的復查復議、復審復核案件等。
黨風政風監督室(掛市委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牌子)
職責: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工作;綜合協調整治群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市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
職責: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市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干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市紀委監委派駐機構和縣(市)區紀委監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后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監督檢查室;受理黨員對市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市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復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群眾來訪,處理群眾來信和電話網絡舉報事項等。
案件監督管理室
職責: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受理監督檢查室移送的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問題線索,提出分辦處置意見,按程序移交審查調查室;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系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承擔反腐敗追逃追贓和防逃的具體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相關工作。
案件審理室
職責:負責審理市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縣(市)區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審理需要呈報省委、省委有關部門和市委審批的案件;承辦處分決定事項落實及督促檢查相關工作。
第一至第六監督檢查室
職責:主要履行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領導班子及市管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系單位(地區)黨委(黨組)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監督聯系單位(地區)巡視巡察整改落實情況;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序提出處置意見;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程序移交案件監督管理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系單位(地區)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等。
第七至第十二審查調查室
職責: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復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并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信息技術保障室
職責:負責情報信息工作。圍繞重點問題線索、疑難復雜案件開展情報信息收集整合、分析研判;維護信息查詢平臺,管理相關信息;負責相關信息核查工作,為監督檢查和審查調查提供有關信息支持,負責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規劃等。
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
職責: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和巡察機構干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并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派駐紀檢監察組 組名 監督單位
駐市委辦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委辦公室(市檔案局、市接待辦)、市委保密和機要局(市國家保密局、市國家密碼管理局)、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檔案館(市史志研究室)等4家單位
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委組織部(市公務員局、市委老干部局、非公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委黨校(市行政學院、市社會主義學院)等3家單位
駐市委宣傳部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委宣傳部(市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市新聞出版局、市委講師團)、市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市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機關、市社會科學界聯合會機關、市融媒體中心等5家單位
駐市委統戰部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市民族宗教事務局、市政府僑務辦公室、市委臺灣工作辦公室)、市工商業聯合會、市總工會、共青團伊春市委員會、市婦女聯合會、市科學技術協會、市歸國華僑聯合會等7家單位
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人大常委會機關
駐市政府辦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政府辦公室、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駐哈爾濱辦事處、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局(市政務服務局)、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等7家單位
駐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市糧食局)、市商務局、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伊春市支會、市統計局等4家單位
駐市財政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財政局、市審計局、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局、市金融服務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等5家單位
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醫療保障局等2家單位
駐市民政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民政局、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市殘疾人聯合會機關等3家單位
駐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文化廣電和旅游局、市科學技術局(市外國專家局)、市體育局等3家單位
駐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紅十字會、市計劃生育協會、市教育局等4家單位
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市人民防空辦公室、市住房公積金經辦中心、市自然資源局(市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等4家單位
駐市交通運輸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等2家單位
駐市生態環境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駐市林業和草原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林業和草原局、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市農業農村局(市扶貧開發工作辦公室、市北藥產業服務中心)、市水務局等4家單位
駐市公安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公安局
駐市應急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
駐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知識產權局、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駐市政協委員會機關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政協委員會機關、中國民主促進會伊春市委員會、中國民主建國會伊春市委員會、中國民主同盟伊春市委員會、九三學社伊春基層委員會機關等5家單位
駐市法院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法院、市司法局等2家單位
駐市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監督單位:市委政法委員會、市檢察院、市信訪局3家單位